我公司計劃總投資21800萬元,在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柘汪鎮海洋經濟開發區建設非金屬新材料與專項化學品生產項目,按照國家環境保護法律規定,公告如下:
一、項目概況
項目投資:21800萬元
產品規模:本項目新建甲類車間五、車間六、倉庫二、倉庫三以及各項配套公用工程設施,購置轉料泵、取代釜、取代釜冷凝器、投料站、電動葫蘆、取代保溫釜、轉料泵、保溫釜冷凝器、溶解釜、聚合釜、包裝機等設備,形成年產2500噸三元酸、200噸消毒粉、180噸氮化硅、1000噸硫化鋅、10000噸螯合劑、1000噸懸浮劑A/B、2000噸復配防銹劑、10000噸復配螯合劑、400噸螯合劑4400、50000噸土壤調理劑的生產能力。
建設地點:江蘇省連云港市贛榆區柘汪鎮海洋經濟開發區連云港大道南側連云港新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廠區內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環境影響概述
經分析,項目工藝廢水、地面沖洗水、化驗室廢水、廢氣處理廢水及生活污水等廢水經廠區污水站處理達到連云港贛榆云通水務有限公司接管標準后接入連云港贛榆云通水務有限公司集中處理,能做到達標排放,也不會影響污水處理廠的正常運行。
經預測項目廢氣污染物在不利氣象條件下,對周圍環境及環境敏感點的影響較小,不會造成大氣功能區類別降低。
項目產生的各種固體廢棄物都得到了較好的處理處置,不直接排入環境,對環境的影響較小。
項目的各噪聲設備均得到了較好的控制,預測廠界能夠能達標。
三、預防或者減輕不良環境影響的對策和措施
(1)廢氣治理
車間一產生的粉塵廢氣經車間二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車間二18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1),車間一氯化氫廢氣經車間二“三級堿噴淋+生物除臭”處理后通過車間二18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1);車間三氮化硅生產線產生的粉塵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3),車間三氮化硅生產線產生的氨、氯化硅廢氣經二級堿噴淋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3),車間三硫化鋅生產線產生的粉塵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3),車間三硫化鋅生產線產生的醋酸廢氣經二級堿噴淋+一級水吸收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3);車間五螯合劑生產線產生的二氧化碳、二硫化碳、硫化氫、乙二胺廢氣經二級堿噴淋+生物除臭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4),車間五懸浮劑A/B生產線產生的丁酮、苯乙烯、1-辛烯、丙烯酸丁酯、非甲烷總烴、VOCs等廢氣經一級水吸收+二級活性炭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4);車間六產生的粉塵廢氣經布袋除塵器處理后通過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5)。罐區大小呼吸廢氣經密閉管道收集經“二級堿噴淋+二級水封”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污水站廢氣收集后經“二級堿噴淋”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DA002)高空排放。危廢庫二廢氣收集后經“一級水吸收+二級活性炭處理”處理后由15m高排氣筒高空排放(DA004)。
(2)廢水治理
高鹽廢水經進入中和池調節pH值,進入沉淀池,再進入超濾、納濾處理,經過“蒸發析鹽”處理,蒸發析鹽冷凝水接管園區污水處理廠處理。低鹽工藝廢水、地面沖洗水、化驗室排水、廢氣處理廢水、初期雨水等經收集池收集后,進入中和池調節pH值,進入沉淀池,投加鐵鹽脫硫劑、螯合劑、絮凝劑等藥劑,脫除廢水中的硫化物、總鋅、有機物等。沉淀池出水與純水制備廢水、循環系統排水、化糞池處理后的生活污水進入排放池,最終泵入園區污水處理廠。
噪聲治理:選取低噪設備、合理布局;局部消聲、隔音;廠房隔音等。
固體廢物:生活垃圾由當地環衛部門處理,危險廢物委托焚燒處理、回收利用。利用廠區新建的危險倉庫1座(157.5m2)。
四、環境影響報告書提出的環境影響評價結論的要點
項目為非金屬新材料與專項化學品生產項目,符合國家和地方產業政策、環保政策要求;廠址位于江蘇贛榆海洋經濟開發區工業用地內,符合區域用地規劃要求;項目總體工藝及設備符合清潔生產工藝要求;各項污染治理得當,經有效處理后可保證污染物穩定達到相關排放標準要求,對外環境影響可接受,不會降低區域功能類別;社會效益、經濟效益較好;具有完善的環境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預案,環境風險可防控。因此,從環保的角度看,本項目的建設是可行的。
五、公眾查閱環境影響報告書的方式和期限
見鏈接:www.jszshj.com/news/1177.html。
六、征求公眾意見的范圍和主要事項
1、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向建設單位、評價單位提出項目環保可行性意見及要求。
2、任何有環保利害關系的單位和個人,可在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期間提出完善項目環保措施、防止項目污染的意見和要求。
3、建設單位、評價單位將認真聽取公眾意見,科學、公平、公正、合法地進行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
4、征求公眾對建設項目的了解程度,以及認為建設項目對周圍環境可能帶來的問題;對本項目建設重點關注的問題;對建設項目所持有的態度;對建設項目的建議和要求。
七、征求公眾意見的具體形式
如公眾有意見,可以采用電話、電子郵件或郵件的形式提出您們的意見,以便我們及時、準確的反映到環評報告書中去。同時請您留下您的聯系方式,以便我們能夠及時答復您的意見。
電子郵箱:644980790@qq.com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電話:單興芳 0518-81889776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若您對項目建設有意見和看法,請按以上聯系方式于公示之日起十個工作日(2026年3月20日~4月2日)內反饋給建設單位和環境影響評價單位,來電、傳真、來函、電子郵件均可。
環境影響評價單位將在本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中真實記錄公眾的意見和建議,并將公眾的寶貴意見和建議向工程的建設單位、設計單位和有關部門反映。
連云港新江環保材料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0日